| 首页 | 学校简介 | 通知公告 | 校内新闻| 招生与考试| 德育之窗| 教学园地| 艺术教育| 团队建设| 党建园地| 工会建设| 禁毒教育| 总务工作| 文明创建|  
河北唐山第十中学欢迎您!
     

总务工作

 
 
 
.

规章制度

.

计划总结

.

财物管理

.

规划建设

.

食堂工作

.

总务信息

 
   
.

.

 
总务工作>>食堂工作 打印此页】 【返回

面点加工操作规程

发布日期:[2014-3-10]    共阅[3458]次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各种食品原辅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2、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规定,并应有详细记录。
3、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
4、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
5、未用完的点心馅料、半成品点心,应在冷柜内存放,并在规定存放期限内使用。
6、奶油类原料应低温存放。水分含量较高的含奶、蛋的点心应当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温度条件下贮存。
 
      打印此页】 【返回

 

版权所有:河北唐山第十中学 · 联系电话 办公室:0315-5262711 教务处:0315-5262717 艺术处:0315-5262728

河北唐山第十中学 • 2013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山西南里小区内 邮编063000 
冀ICP备1101028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