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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加工及切配操作规程及要求

发布日期:[2014-3-10]    共阅[3347]次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2、食品原料按照挑拣、整理、解冻、清洗、剔除不可食用部分等工序进行加工处理。
3、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应分池清洗,水产品在专用水池清洗。
4、蔬菜在使用前冲洗干净并浸泡30分钟以上。
5、易腐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6、切配好的半成品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7、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以防止食品污染。
8、蔬菜、肉类、海鲜等食品原料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9、操作结束后将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洗干净,保持清洁,垃圾及时入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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