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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与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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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简要说明

发布日期:[2013-12-3]    共阅[6396]次
    从2010年起开始实行自高二年级起每学期一次的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原高中会考制度将在2011年6月30日被废止。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分网上填报和现场确认两个环节,上半年网上填报时间为3月1日9时至20日17时,下半年为9月1日9时至20日17时,考生须在考籍所在地领取注册码和密码;确认时间为每次报名截止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9时至第7个工作日17时,未确认报名信息无效。
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分别在每年5月21日、22日、23日三天和12月6日、7日、8日三天进行,每次开考全部科目,分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两种。考生一次报考的科目和科次不作限制,可以多次报名参加同一科目的考试(信息技术考试每生每次只允许参加一场考试),该科目的成绩按考生取得的最高等第记录。考试成绩实行等第制分科目报告的办法,考试科目分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第,考查科目分Y(合格)、N(不合格)两个等第。
1、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10个科目,均实行闭卷考试,考试范围为各学科必修模块的内容。每科试卷分选择题、非选择题两部分,实行网上阅卷,考生作答全部在答题卡的相应指定区域内完成。选择题要用2B铅笔填涂;非选择题需用0.5毫米及以上书写黑色字迹的签字笔答题,用黑色字迹以外的色笔答题无分。
英语考试含20分钟分值为20分的听力考试;物理、化学两科目考试内容还包括学生在选修Ⅰ中所修2学分对应的任一模块的内容;思想政治科目考试内容还包括民族团结教育全国统编教材的教学内容,且分值不低于思想政治科目总分的15%;信息技术实行无纸化考试,试卷由主卷和附加卷两部分组成,每场考试时间45分钟,本校教师不监考本校考生。
2、考查科目为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研究性学习。考查科目比以前的会考考查科目增加了通用技术、音乐、美术和研究性学习,监考严格执行本校教师不监考本校考生的规定。考查科目由省统一命题,统一管理,统一发布考生成绩,具体施考时间由市确定。
(1)理化生实验考查每场施考时间为20分钟,可同时进行,每科满分10分,6分及以上为合格。
(2)美术、音乐和通用技术的选择题考查、信息技术考试都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集中在每年 4月和11月分别进行,每个设区市每科考试不超过10天。
美术考查由20分钟的选择题卷面考查(50分)和学校组织实施的作品考查(50分)组成;
音乐考查由20分钟的选择题卷面考查(50分)和音乐实践(50分)组成,音乐实践考查以考区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以考生才艺表演形式为主,采取现场打分办法评定考生成绩。
通用技术考查全部为选择题,每场作答20分钟,共100分。通用技术将逐步列为考试科目。
(3)研究性学习考查试题由省里制定,由市下发学校,由考生按规定的试题和答题要求在每学期的4月、5月或10月、11月期间作答,由学校收集和集体评阅,成绩采用百分制。
3、学考与以往会考的区别:
(1)普通高中会考是省级教育考试,其组织实施和开展与否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决定;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其考试性质、功能及要求已写入国家有关教育法规。
(2)学业水平考试的考试范围较普通高中会考进一步扩大。其考试(考查)科目在原来普通高中会考的基础上,增加了音乐、美术、通用技术、研究性学习等科目,这对于拓宽学生的学习领域,推进素质教育开展将起到促进作用。
(3)学业水平考试的形式和内容更加规范和科学。学业水平考试是在不断纠正和克服“应试教育”,全面落实高中新课程改革基础上开展实施的。它取消了以往会考部分科目可以开卷考试以及部分学校和学生可以免考的特例。这些对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供了保障。
(4)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管理进一步加强。学业水平考试在报名、考籍管理、考试组织、考试成绩发布和使用、违规考生处罚等方面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要求实施。与普通高中会考相比较,学业水平考试的各项管理制度将更加规范、严格。学考加大考试和评卷严格力度,将采用指纹识别系统、智能卡识别系统、采用A、B卷与A、B卡的方式、考场屏蔽与考试巡查系统、计算机网上阅卷系统等,考生违规情节和处理结果作为考生诚信记录记入普通高中学生电子档案。
(5)会考仅是毕业水平考试,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水平。而学业水平考试不仅是毕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还将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4、考籍注册时间在高一第二学期进行,首次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必须先注册考籍,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均可以取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籍:
(1)符合《河北省全日制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暂行)》的具有河北省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学生;
(2)普通高中以外的中等教育学历层次的在校生;
(3)其他达到初中毕业水平的社会人员;
(4)恢复学业水平考试资格的考生。
考生考籍号一经取得,不再变更。准考证号与考籍号相同。考籍信息生成后,考生如果有以下情况发生,需要办理考籍变更:异地转考、留级、复学后进入低一年级学习,以及报名后需要修改身份证号码或姓名等基本信息的。5、2009级以前的考生如何完成会考或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2008年入学的考生,如果已经办理了学籍变动手续成为2009级考生,在考籍注册时须同时办理考籍变更,原会考成绩有效,未考科目或不合格科目必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后颁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证书。
会考制度废止后,没有取得会考合格证书的考生未合格科目可以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原合格会考成绩有效,成绩全部合格后颁发普通高中会考合格证书。6、考生准考证、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证书、考试成绩证明单遗失处理:
准考证遗失,由考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学校出具证明,由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汇总后集体上报省中考中心办理。
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证书和考试成绩证明单遗失不补。如需成绩证明的,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持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省中考中心自己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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