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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不让毒品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评估验收办法

发布日期:[2012-11-7]    共阅[5203]次
    为推进“不让毒品进校园”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和常态化,客观评价“全国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试点”工作成效,根据国家禁毒办等18部委《关于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的指导意见》和国家禁毒办《关于“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试点项目”评估验收办法》的要求,特制定“不让毒品进校园”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达标标准和评估验收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评估验收工作的客观、真实、有效、顺利进行,成立唐山市“不让毒品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评估验收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贾文雅(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许少安(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陈 贝(市教育党委副书记)
  评估验收领导小组在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设立办公室,支队长杜文恩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相关单位工作成员组成,评估验收工作由市禁毒办具体组织进行。
二、基本标准
  (一)保证机制(15分)
1、“不让毒品进校园”活动组织领导(4分)。“不让毒品进校园”活动组织健全,成立由教育局、禁毒办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成员单位参加的工作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学校实行校长负责的工作领导管理体制,制度明确规范,责任落实到位。未达要求的有一项扣3分。
2、“不让毒品进校园”工作开展(4分)。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学校有专门机构承担该项工作,有方案和总结;学校与家庭、公安(禁毒)部门密切联系,共同做好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未达要求的有一项扣3分。
3、“不让毒品进校园”活动经费保障(3分)。开展“不让毒品进校园”活动经费有保障。未达要求的扣3分。
4、“不让毒品进校园”活动基础条件建设(4分)。学校有活动阵地,网络平台,宣传橱窗、专栏,教育读本等设施配备。未达要求的扣4分。
  (二)队伍建设(14分)               
1、毒品预防教育师资队伍(6分)。教育、公安(禁毒)部门重视毒品预防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开展教师禁毒知识培训;学校有经过培训的水平优良的从事毒品预防教育的专(兼)职教师,且数量不少于2人。未达要求的有一项扣4分。
2、禁毒志愿者(4分)。学校成立禁毒志愿者服务大队,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未达要求的扣4分。
3、禁毒辅导员(4分)。学校聘请公安(禁毒)部门人员、社区退休干部担任禁毒辅导员,定期到校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未达要求的扣4分。
(三)课堂教学(17分)
1、教学计划完善(4分)。毒品预防教育教学计划设置科学合理,符合国家《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未达要求的扣4分。
2、课时保证(6分)。毒品预防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每学期安排1—2课时开展毒品预防教育课或主题班团会,有教学目标、内容和活动,无减少和挪用课时现象。未达要求的有一项扣4分。
3、学科渗透(3分)。相关学科充分发掘和利用自身的教育资源,在教学中落实好毒品预防教育的渗透目标。未达要求的扣3分。
4、教学材料(4分)。毒品预防教育教学材料充实丰富有保障,有适合学校毒品预防教育的教材和课件;开展毒品预防教育时,做到学生人手一份教学材料。未达要求的有一项扣3分。
(四)课外活动(16分)
1、禁毒教育主题活动(6分)。围绕“6.26”国际禁毒日,学校、公安(禁毒)部门集中组织开展禁毒教育宣传周活动;学校广泛开展知识竞赛、征文比赛、书画比赛、图片展览等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未达要求的有一项扣4分。
2、新生入学第一课(4分)。毒品预防教育纳入新生入学第一课活动内容。未达要求的扣4分。
3、健康文体活动(3分)。学校充分挖掘、利用校内外资源广泛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培养学生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未达要求的扣3分。
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3分)。学校坚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等主题活动,强化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以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社会观。未达要求的扣3分。
(五)家教活动(8分)
1、“小手拉大手”活动(4分)。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向家庭普及禁毒知识。未达要求的扣4分。
2、教师家访(4分)。落实教育系统“百千万工程”,老师走进单亲家庭、流动人口家庭等特殊家庭,了解情况并提供家教指导与服务。未达要求的扣4分。
  (六)教育成效(20分)
1、毒品预防教育长效机制建设(4分)。学校制定实施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常态化工作制度;学校、公安(禁毒)部门主动研制禁毒教学材料并投入使用。未达要求的有一项扣3分。
2、 学生对毒品认知水平(4分)。学生接受禁毒知识教育覆盖面达l00%,禁毒知识知晓率达l00%。未达要求的扣4分。
3、家长对毒品认知水平(4分)。家长禁毒知识知晓率达l00%,对子女进行毒品预防教育的意识明显提升。未达要求的扣4分。
4、学生践行禁毒教育活动(4分)。学生主动参与学校、社会组织的禁毒宣传活动达80%以上,社会责任感明显增强。未达要求的扣4分。
5、学生行为(4分)。在校学生无涉毒行为。未达要求的扣4分。
(七)实地考察(10分)
(八)加分项目(5分)
所属县(区)涌现出具有推广价值的先进典型单位;校园内建设禁毒教育场所;市教育局、市禁毒办工作指导有力,并定期向上级报送进展情况(包括文字材料、活动照片和视频资料等)。                                                                       
三、评估验收办法
评估验收工作采取自我评估、综合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自我评估。试点建设学校对本校开展的毒品预防教育活动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测评,形成自评报告报市教育局和禁毒办。
(二)综合测评。“不让毒品进校园”活动实施期间,市教育局和禁毒办联合对试点建设学校实施的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组织评估组,在该校自我评估的基础上进行全面考察并测评打分。 
四、考核目的                 
1、通过考核“不让毒品进校园”试点项目工作,进一步完善毒品预防教育长效机制建设,制定出台全市中小学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常态化制度,使全市中小学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工作面达到l00 %,形成鲜明风格特色的毒品预防教育品牌,在全省乃至全国有较大影响。
2、随着“不让毒品进校园”活动的深入,促使更多的青少年远离毒品,尤其是合成毒品的吸食人群不再向青少年蔓延;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动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最终取得禁毒人民战争的全面胜利。
五、表彰奖励
市教育局、禁毒办根据评估验收情况,对达标学校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并授予“不让毒品进校园”示范学校荣誉称号;对重视不够、成效不明显、无实际行动的视为不达标,并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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