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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美术教师献艺文明校园建设

发布日期:[2017-4-24]    共阅[2857]次
    为认真贯彻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广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我校积极落实唐山市文明办和市教育局文明校园创建要求,开展文明校园建设系列活动。
  4月19日下午,我校美术组老师在组长傅衡山的带领下,把学校大门外墙美化一新。为我校迎接河北省乃至全国文明城复检增添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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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个画面的内涵是:
  石榴为吉祥物,被人们喻为繁荣、昌盛、和睦、团结、吉庆、团圆的佳兆。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建设目标,也是从价值目标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居于最高层次,对其他层次的价值理念具有统领作用。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对美好社会的生动表述,也是从社会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它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属性,是我们党矢志不渝、长期实践的核心价值理念。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从个人行为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它覆盖社会道德生活的各个领域,是公民必须恪守的基本道德准则,也是评价公民道德行为选择的基本价值标准。
莲花花中君子,象征着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种理想人格:“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是清廉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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